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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蘇義香
  鄰裡間因為瑣事發生爭執,一氣之下竟然揮刀傷人。近日,經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博樂墾區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李朋有期徒刑八個月,緩刑一年。
  今年25歲的李朋是河南省魯山縣人,他與妻子張某一同到新疆打工,租住的房屋與賈某相鄰。今年7月,張某洗衣服時因為用水問題與賈某發生爭執,然後兩人便扭打在了一起。李朋看到妻子被打,不問事情的前因後果,拿起一把菜刀就衝過去,向賈某腰部砍去,後被他人拉開。賈某當即被送往醫院,經傷情鑒定,其損傷程度為輕傷。
  案發後,李朋非常後悔,對賈某深表歉意。經辦案人員調解,雙方達成了賠償協議,李朋也取得了賈某的諒解。法院鑒於此種情況,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。
  (蘇義香)  (原標題:鄰裡瑣事起爭執 傷人獲刑後悔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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